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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16 字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因工作需要,如东县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如东县环境保护局下属分局从事环境监察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环保事业;

3.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归纳分析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资格及人数

序号

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

1

环境监察辅助岗位

男性,专业为: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医药化工类

3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6号)704室。

报名人员可下载《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下载,并由应聘者本人手工填写),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2)报名邮箱:rdhbbgs@163.com

报名人员可下载《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真实准确填写后,连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应聘者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影印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网上报名的人员需于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间将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应聘者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送至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6号)704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面试。

4.岗位招聘人数以招聘岗位为单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予以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和政审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3.政审。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拟聘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办理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

0513-84163008(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七、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162701(如东县环境保护局)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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